闵行域名频道-专业提供域名注册,网站空间,集团邮局等服务
    [ 闵行网站备案专题 ]  
   
首页 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 独立主机 应用服务 集团邮局 网站建设 ShopEx网店 代理专区 客户中心 购物车

闵行网店开设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网站备案 >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许可范围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许可范围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作者:客服中心 来源:闵行域名频道 发布时间:2006-9-8 12:07:32 浏览: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 如何查询一个网站是否通过ICP备案
  • 没有备案的网站需要做什么?
  • 为什么我的网站备案通过了,还是被关闭?
  • 如果我有两个网站,一个域名已经申请备案,另一个域名应该如何备案?
  • 如何在网站上放备案证书?
  • 如何申请ICP备案?
  • 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商的地方如何填写?如果我不清楚接入服务提供商是谁怎么填写?
  • bazs.cert怎么打开?
  • 备案通过后我该怎么做?
  • 我国ICP备案网站超20万个 个人网站也要登记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网站地图 闵行虚拟主机租用 闵行资讯 常见问题

    Copyright 2000-2010  闵行域名频道(minhang.dns110.net)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188弄37号 邮编:201620
    电话: 021-67820741 67820742 67820743 传真: 转分机805 值班电话: 021-67820743

    在线支持QQ: 219854  客户服务QQ:714658643  MSN:chenlh@dns110.com  Email: support@dns110.com